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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为现代农机合作社购置农机而设计的贷款产品,根据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与黑龙江省政府达成的约定,为支持黑龙江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交通银行向各粮食主产区现代农机合作社提供农机购置贷款。其中,国家和省财政负责偿还60%本息,其余40%由合作社自行偿还。
经黑龙江省农委批准列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现代化农机专业合作社。
贷款额度500万元至2000万元,单笔业务期限最长15年(国家财政补贴部分贷款期限为6年)。
1、手续简便、融资金额高;
2、先贷款后抵押,贷款发放后由省农机公司集中采购农机设备,设备到位后再办理抵押手续。
1、经黑龙江省农委批准设立并进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
2、在交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在交通银行开立折旧基金专户;
4、当地县财政局出具还款承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担保。
1、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合作社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交通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