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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贷(助业贷款)”产品是指针对建设银行私人银行客户提供的差别化授信及个人助业贷款相关服务。
“财富贷”仅针对我行私人银行客户开办。
用于满足借款人及其所经营实体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采取抵押、质押、保证、信用方式。
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最长不超过三年。
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包括等额本息法、等额本金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按期付息任意还本法等。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并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