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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亿元激发外贸外经企业发展活力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3月17日,省商务厅联合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设立政策性专项贷款50亿元,支持我省外贸外经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助力外贸外经企业迅速恢复产能,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往来和产能合作。

对于纳入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优惠利率;对于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领域贷款,按照央行再贷款和抵押补充贷款资金(PSL)等相关政策,给予最优惠利率;对于符合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重点支持领域贷款,按照总行政策给予优惠利率;对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政策范围内贷款,综合贷款利率水平较上年度下降0.5个百分点;对于小微企业银行转贷款提供优惠利率,若转贷款用于支持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

对暂未纳入全国性名单的重点保障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可先行提供信贷支持,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申报中央或地方防疫重点企业名单或总行相关专项资金名单;跟踪企业订单情况,通过贸易融资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对拥有先进技术、带动能力强的生产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增加信用和中长期贷款投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企业,积极对接总行稳外贸纾困专项资金,争取总行相关政策支持。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四类企业和项目,可以申请专项贷款支持。这四类企业和项目包括:一是省内外贸骨干企业。全省2019年进出口额在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各市外向型制造业20强企业和省商务厅重点推荐外贸企业等。二是重点中小微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行业隐形冠军企业、成长性较好的中小微企业。三是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纳入中央和地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四是“一带一路”“走出去”相关重点项目。包括中方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对外投资企业,为优化产能布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提升竞争力等由省商务厅重点推荐的对外投资和对外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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