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工作,3月24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面做好国家级经开区工作的通知》,从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大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等十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提出,国家级经开区要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解决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鼓励国家级经开区之间围绕产业链同步复工复产开展协作,共同解决上下游配套难题,确保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要对国家和地方应对疫情出台的助企纾困政策梳理打包,加强宣传解读,送政策上门,确保内外资企业及时同等享受。
通知明确,要精简优化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外贸外资考核评价指标权重,发挥国家级经开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要求,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向国家级经开区赋权力度。要做好特殊时期招商、安商、稳商工作,创新和优化招商引资方式,用足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争取新落地一批投资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高水平建设国际合作园区。
国家级经开区是我国重要的开放平台和产业集聚区,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工业增加值均占全国比重的五分之一左右,对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商务部将积极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在“六稳”工作特别是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