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48号)精神,确保到2022年全省贸易结构明显优化,贸易效益显著提升,贸易实力进一步增强,建立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标、政策、统计、绩效评价体系,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一)夯实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加快发展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优化升级传统产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快发展金融保险、研发设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节能环保等现代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以果品、中药材、蔬菜等10大类27种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扎实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万企转型”方案实施和做强现代产业链,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二)增强贸易创新能力。鼓励知名跨国公司和研发机构与我省合作建立国际创新中心,强化制造业创新对贸易的支撑作用。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贸易有机融合,鼓励有实力企业与境外机构共建全球性开放创新生态系统和全流程创新交互社区。支持科研机构对接全球主要创新源区,在重点市场选点建设海外创新中心、实验室和孵化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标准,推动一批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落实认证认可制度,支持企业取得贸易伙伴国的各类国际认证。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推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整合。建立健全食品、农产品、药品、危险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
(四)加快品牌培育。以26个产业集中度高、产值超百亿的区域特色产业和97个外贸基地为重点,开展品牌创建。在重点市场举办“河北品牌全球行”系列活动,创建河北品牌产品境外展示中心,推动品牌产品走向世界。加强商标、专利和地理标志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境外注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工作力度。主动对接中建材工业品海外(阿联酋)营销服务中心等国家级国际营销公共平台建设,提升河北企业品牌产品营销能级。(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
二、优化贸易结构,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欧美、日韩等发达经济体市场,拓展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逐步提高自贸伙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我省对外贸易中的占比。综合考虑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引导企业开拓一批重点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六)优化省内区域布局。重点打造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55个战略合作和功能承接平台。推动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带,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和县域经济,推动区域间融通联动,提高开放型经济比重,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七)优化经营主体。鼓励钢铁、汽车、乳制品、医药等行业领军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打造爆款产品,走“专精特新”国际化之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八)优化商品结构。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等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不断提高纺织服装、轻工产品、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优化资本品、消费品贸易结构,扩大中间品贸易规模。加快智能制造发展,逐步从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品牌经营等环节攀升,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九)优化贸易方式。做强一般贸易,增强议价能力,提高效益和规模。加快发展加工贸易一体化,大力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加工贸易大项目、大企业;鼓励现有加工贸易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进维修、再制造、检测等业务发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完善监管,推动产业链升级。用好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海外仓、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平台优势。培育壮大转口贸易、期货贸易等其他贸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
三、促进均衡协调,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
(十)积极扩大进口。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及零部件进口,加大铁矿石等紧缺资源性产品进口。增加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推进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
(十一)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快推进雄安新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完善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管理体系和政策体系。依托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等高端平台,加速形成数字贸易开放创新体系。做大做强秦皇岛中医医院国家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培育文化、旅游、数字服务、中医药服务等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立健全技术贸易促进体系。加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打造“河北服务”品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石家庄、秦皇岛市政府)
(十二)推动贸易与双向投资有效互动。鼓励外资投向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强化外资对产业升级和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深化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广“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印尼卡拉旺产业新城、中乌姆巴莱工业园等10个重点境外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带动装备、技术、标准、认证和服务走出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
四、培育新业态,增添贸易发展新动能
(十三)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推进石家庄市、唐山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出台我省复制推广跨境电商成熟经验的政策清单。推广“龙头企业+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模式。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管理模式,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推动进出口数据入统海关数据。完善白沟箱包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管理体制和政策措施,主动服务雄安新区对外开放,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对接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发展,提升白沟国际贸易水平。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加强信用分类管理,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省邮政局、石家庄海关,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政府)
(十四)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积极引进和培育综合性服务平台,提升外贸综合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形成以数据驱动为核心、以平台为支撑、以商产融合为主线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模式。(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十五)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发挥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等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品质、高效益方向发展。积极发展设计、维修、咨询、会展、物流、采购营销、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外包。培育认定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建设平台体系,发挥对贸易的支撑作用
(十六)推进外贸基地建设。推动石家庄市装备制造园区装备制造、霸州市特色定制家具等19个国家级外贸基地做大做强,提升廊坊市电子信息、肃宁县裘皮制品等52个省级外贸基地建设水平,加快永年紧固件、曲阳县雕刻制品等26个重点培育的出口聚集区发展,打造产业优势明显、创新驱动突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贸易和产业融合发展的特色外贸基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石家庄海关)
(十七)加快开发区创新发展。深入推进19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打造贸易高质量发展平台。支持中外合作园区和省际合作园区发展,加快推进中德建筑节能(高碑店)产业园、沧州中欧产业园等20个重点园区建设。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区位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贸易规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石家庄海关,各市政府)
(十八)推进贸易促进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国内国际重大商贸活动,加强对接交流,不断扩大河北知名度和影响力。精心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用足用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等国内高端展会平台;切实办好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等省内重点展会。完善重点国别、重点行业、重点采购商三类数据库。鼓励企业成立企业联盟及行业协会,支持各级政府、行业组织搭建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服务供给。(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石家庄、廊坊市政府)
(十九)构建高效跨境物流体系。推进跨境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加快智能化多式联运、智慧港口建设,构建以“互联网+”为先导的高效陆海空跨境物流体系。鼓励电商、快递、物流龙头企业建设境外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逐步打造智能物流网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石家庄海关)
六、推进内贸物流创新,促进消费稳增长
(二十)推进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加快打造陆海空港型、产业基地型和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着力提升重点物流园区聚集辐射功能。高标准做好全省物流业发展规划。实施物流模式创新工程,大力发展智慧物流、绿色物流。加快快递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十一)强化消费对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建设网络交易平台。不断优化载体提升城市消费,补齐短板弱项促进乡村消费。推进进口商品营销中心(商店)、品牌店、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促进消费升级。深入挖掘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康养产业等消费潜力,拓展消费渠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省体育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七、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
(二十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石家庄海关)
(二十三)充分发挥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制度创新,推动各片区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及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开展首创性、差别化的改革探索和先行先试,努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办、石家庄海关、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石家庄市、唐山市、廊坊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推进商务、知识产权、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支持企业开展商标专利境外注册,指导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推进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完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政务服务办、省税务局、石家庄海关、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八、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
(二十五)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支持中欧班列、中亚班列增点扩线,形成开放大通道。发展“丝路电商”,鼓励企业在相关国家开展电子商务。鼓励有实力的园区和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贸促会、石家庄海关,相关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十六)用好国际重大交流平台。主动参加达沃斯论坛、博鳌亚洲论坛、中美省州长论坛、国际友城等国际重大交流平台,组织企业精准对接项目,推进务实合作。积极申办“一带一路”国际民间文化艺术节,实现“以文促贸”。(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办、省贸促会)
九、加强组织实施,健全保障体系
(二十七)加强党对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以外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建立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商务部门。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完善中介组织和智力支撑体系,发挥行业组织、贸促机构在信息交流、行业自律、应对摩擦等方面的作用,重视高端外贸人才引进和培养,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外贸工作厅际联席成员单位,省外办,各市党委和政府,雄安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二十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政策保障,切实加大财政、金融等支持力度。增加出口退税一类企业数量,提高出口退税效率。搭建我省“政银保”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支持金融机构有序开展金融创新。稳步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比例。建立完善防范化解贸易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妥善应对贸易摩擦。推行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杜绝生态环境执法“一刀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贸促会,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中国信保河北分公司、中国进出口有银行河北省分行)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抓好相关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