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全额贷”是廊坊银行为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一款需要住宅或商铺抵押的贷款产品。
——办理条件——
生意经营期限在六个月以上;
具有经营实体;
借款人在业务受理范围内有稳定的住所;
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该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廊坊市区内部住宅或商铺作为抵押物,可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00%放款;
放款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70%的,不需要担保人;
放款额在抵押物评估价值70%-100%的,需要追加自然人担保,担保人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和担保能力。
该贷款的贷款期限为3个月-12个月,贷款金额最高为200万元;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无任何手续费。
——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能够反映经营情况的银行流水、购销合同等资料;
2、担保相关资料,如:土地证、房产证、存单、国债等;
3、法人及股东等个人基本信息
4、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
3.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4.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
——贷款结清——
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