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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工业企业机器人密度调查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来源: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廊坊市工业企业机器人密度调查服务项目采购工作,采购需求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工业企业机器人密度调查服务

二、项目内容

落实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决策部署,通过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机器人密度调查活动,在供给端摸清先进设备供给能力;在应用端,摸清现有企业落后设备和产能,了解现有企业设备应用薄弱点;在政策端,紧盯大规模设备更新一集再贷款实施细则的出台,做好重点企业和项目谋划储备。

三、供应商应满足的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适合的经营范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4.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项目要求

(一)技术规格要求

1.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选取重点企业进行线下访谈和线上调研,充分了解行业基本情况、企业痛点难点、未来发展制约因素等,深度摸底供需双方情况。

2.研究和编制调查报告。在前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的基础上,研判未来发展方向,研究制定工作重点,梳理完善政策保障,破解企业痛点难点,编制形成方向正确、结构完备、内容翔实、特色突出的调查报告。

3.组织开展方案论证。邀请廊坊市工信局各处室对调查报告进行研讨、讨论,确保摸底情况符合实际,未来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切实可行,具备可操作性。

(二)质量要求

1.调查报告应具备准确性。调研行为应基于具体的方法和标准,以确保收集到的数据具有代表性和可比性,报告数据、信息应真实、可信,符合廊坊市实际情况。

2.调查报告应具备完整性。调查报告应包含必要的信息,以涵盖研究的全部范围和内涵,所得出的结论和建议都应该基于充分的数据和信息,确保完整、真实。

3.调查报告应具备可行性。基于摸底情况得出的发展方向、工作重点等,应与廊坊市产业基本情况、现有资源等相衔接,有机结合,具备可操作性。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2.建立双方专职联络人对接机制,服务商派专职联络人接收后续过程中采购方的意见建议。

3.服务商在后续服务过程中严格管理流程,确保服务的准确及完整,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对于后续服务提交成果中的数据或者资料出现的问题,根据问题的大小,及时响应,为廊坊市工信局提供原始调研资料,对数据进行重新核验。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进行答疑和论证工作,及时反馈答复资料和说明。

五、预算及付款方式

预算金额上限16万元,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

六、验收标准

完成调研服务后,项目实施方提供《廊坊市规上工业企业机器人密度调查分析报告》,包括不限于全市工业企业机器人应用情况、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机器人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等情况,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七、报价参与方式及截止时间

凡有意愿参与报价的企业,请于2024年7月23日10:00前将书面报价资料加盖本单位公章,装入档案袋密封后报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43号)。

 

联系人:方伟明  联系电话:2338021

电子邮箱:gxjzbk@126.com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43号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监督人:袁力哲 联系电话:2338002


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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