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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公开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助开展2024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复核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高质量完成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推动企业树立科学质量观,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现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助开展2024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目的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324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推动企业树立科学质量观,有效构建我市制造业企业卓越质量评价体系,运用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结果,促进企业质量效益持续提升。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开展评价复核服务企业数量为5家企业;

2.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自评估工作要求,按规定程序组织评估师到制造业企业现场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复核工作,出具《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报告》。

三、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适合的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具有承担过《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或质量改进提升相关项目评审评价业绩;

3.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公开询价选聘,投标单位报价为按照要求开展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各类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场地费、设备费、评估审核费和税金等一切费用,服务工作费用按单个复核企业进行报价;

2.在每份投标文件符合各项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若报价相同,则以完成时间最短的为中标单位;

3.有意竞标的单位须在报价的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报价单。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五、公告时限

20241015-1022日。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竞标的单位按要求于20241022日下午1730(超期视为无效)对照“四、相关要求的第34条款”构成响应文件密封报送至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科。

联系人:胡梦丽     联系电话:0316-2338029

电子邮箱:lfsgxjkj@163.com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43110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监督人:袁力哲 联系电话:0316-2338002(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30

特此公告。

 

 

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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