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助开展
廊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交流活动
工作的公告
为高质量完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交流活动,现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助开展廊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交流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鼓励和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向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新动能,对标先进学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人数约50人;
2.时间:11月中旬;
3.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苏省苏州市;
4.活动内容:组织赴8家以上具有增资扩产、数字化转型、精益化管理等内容的企业开展对标交流,并与当地工信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就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5.负责活动全程行程安排,包括人员食宿、交通、场地等有关服务保障。
三、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适合的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具有承担过组织企业学习参观考察等相关活动的经验业绩;
3.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公开询价选聘,投标单位报价为按照要求开展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各类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场地费、设备费、资料费等一切费用;
2.在每份投标文件符合各项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若报价相同,则以服务安排最优为中标单位;
3.有意竞标的单位须在报价的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报价单。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五、公告时限
2024年11月4日-11月11日。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竞标的单位按要求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12:00前(超期视为无效)对照“四、相关要求的第3、4条款”构成响应文件密封报送至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科。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316-2338055
电子邮箱:lfmyjjfzk@163.com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43号411室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监督人:袁力哲 联系电话:0316-2338002(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30)
特此公告。
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