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扶持 民营经济政策汇编(1)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内容:对上年度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提供支持。包括:企业培训和信息化建设,国际市场考察、宣传、推介及展览,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境外投(议)标等。其中对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中亚等新兴市场的拓展,以及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予以优先支持;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紧缺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我国境内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技术出口,支持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
发布时间:2018-11-28 来源:廊坊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